吉宏股份: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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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9-119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30日、2018年1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19年12月3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初始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自2018年1月26日至2018年3月22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的股票1,971,92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1.7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披露的《关于完成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2018年12月3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按照2018年11月1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34.47元/股的价格受让公司回购专户所持有1,971,923股的股票,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应的过户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披露的《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5】。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变动情况
    
    2018年12月18日,公司实施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116,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转增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量由1,971,923股变更为3,352,269股。
    
    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99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5,393,699股预登记,新增股份于2019年5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222,593,699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量3,352,269股,占公司总股本1.51%。
    
    (三)锁定期及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情况
    
    根据《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内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回购专户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
    
    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自2018年12月3日起至2019年12月3日止。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设置业绩考核目标,若公司业务2019年前三季度净利润比2018年同
    
    期增长20%,则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在12个月后解锁。
    
    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人民币247,257,538.43元(未经审计),比2018年同期增长73.32%,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在2019年12月3日到期解锁。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锁定期满后,即自公司回购专户的标的股票登记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 12 个月后,且完成上述业绩考核指标,则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根据员工股计划的安排和届时的市场行情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公司回购专户的标的股票登记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公司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及名单等事项,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锁定期满后所持股票全部解锁且全部出售,则本次员工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1/2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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