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盟科技:关于投资设立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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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369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码:2019-082号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神州绿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盟信息”)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元起至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起至成”)共同发起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元起安盟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元起安盟”)。元起安盟的普通合伙人(GP)为元起至成,有限合伙人(LP)为绿盟信息。元起安盟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绿盟信息认缴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元起至成认缴出资人民币800万元。
    
    元起安盟设立后,以元起安盟为普通合伙人(GP),发起设立苏州元起网安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起网安一期”),元起网安一期基金规模为人民币4亿元,本次交割完成后规模为2.005亿元,其中绿盟信息作为有限合伙人(LP)认缴出资1亿元,其他合伙人认购1.005亿元。
    
    二、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基本情况
    
    名 称:苏州元起网安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Y4NHU8Q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14栋3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元起安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元起安盟”)
    
    成立日期:2019年3月26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情况
    
    企业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元起安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CM5F43W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C1537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元起至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2月27日
    
    合伙期限自:2019年2月27日至2059年2月26日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项目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股东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比例
     元起至成                          800             货币         80%
     绿盟信息                          200             货币         20%
              总计                    1000              ---        100.00%
    
    
    3、基金管理人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元起至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11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登记编码为P106928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AJHWN1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何文俊
    
    成立日期:2018年5月4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C1075
    
    注册资本:1000万元
    
    营业期限:2018年5月4日至2048年5月3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 3 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当前股东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比例
           何文俊                  760              货币         76%
            万熠                   240              货币         24%
            总计                  1000              ----         100%
    
    
    4、其他有限合伙人
    
    (1)苏州工业园区元禾秉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MEL7E1L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5栋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工业园区元禾辰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6年1月20日
    
    合伙期限自:2016年1月20日至2027年1月19日
    
    经营范围: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业务;创业投资及相关咨询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嘉兴得骐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CWTT779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46室-70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得禾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8月12日
    
    合伙期限自:2019年8月12日至2031年8月11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嘉兴元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2CXQ117E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48室-77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2日
    
    合伙期限自:2019年11月22日至2039年11月21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元起安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各合伙人认缴出资及出资方式
    
         合伙人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元起安盟投资合伙企业       现金             300
     (有限合伙)
     嘉兴得骐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现金            2000
     嘉兴元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现金            1750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现金            10000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秉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现金            6000
     企业(有限合伙)
                     总 计                                      20050
    
    
    三、基金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各方于近日签订的《苏州元起网安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合伙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总认缴出资额
    
    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不超过4亿元,但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全体有限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变更的除外。
    
    2、基金期限
    
    自合伙企业首次交割日起,投资期3年,退出期4年,可延长2次,每次延长期为1年。
    
    3、出资方式
    
    所有合伙人均应以现金方式对合伙企业出资。
    
    4、首次交割日
    
    合伙协议签订后,普通合伙人将向有限合伙人发出首次缴付出资通知。除另有约定外,各合伙人的首期出资应为其认缴出资金额的30%,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中列明首期出资的缴付日为首次交割日。
    
    5、资本账户
    
    合伙企业之会计账簿中应为每一合伙人建立一个虚拟的资本账户(为免疑义,该等资本账户仅为合伙企业内部记录和核算各合伙人实缴出资和应得收益的虚拟账户,而非银行账户)。于每一季度的最后一日或者普通合伙人决定其他日期(“资本账户调整日”),普通合伙人应对每一合伙人的资本账户余额根据当期的变化情况按照协议约定的具体原则进行调整。
    
    合伙人之资本账户并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合伙协议的其他特别约定进行进一步的调整。
    
    合伙企业的针对投资项目的投入资金将按照“独立账户、独立运营、独立核算”的原则由普通合伙人和资金托管方进行记录、管理及维持。
    
    6、管理费
    
    作为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的投资管理和行政事务服务的对价,在自首次交割日起的合伙企业整个存续期限内,合伙企业的管理费每年按照协议详细约定的计算和支付。在投资期和退出期(延长期除外)有限合伙人适用的管理费费率为2%每年;在延长期内,有限合伙人适用的管理费费率为1%每年。每个有限合伙人每年应承担的管理费为所适用的管理费基数乘以管理费费率。
    
    7、分配总体原则
    
    首先,返还该有限合伙人已经向本合伙企业支付但尚未获得返还的全部累计实缴出资额;然后,支付该有限合伙人之或有优先回报;如有余额,向普通合伙人分配;最后,如有余额,在普通合伙人和该有限合伙人之间按2:8的比例分配: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80%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
    
    8、亏损分担
    
    合伙企业因项目投资产生的亏损及其他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按其在合伙企业中届时的认缴出资比例分担。
    
    9、所得税
    
    合伙人所获分配的资金中的应税所得,应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缴纳所得税。
    
    10、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为:系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人士当然担任合伙企业之执行事务合伙人,且合伙企业仅可在普通合伙人依合伙协议约定退伙、被除名或更换时更换执行事务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即视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元起安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被选定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11、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的代表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以书面通知合伙企业的方式指定或更换其委派的代表,负责具体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应确保其委派的代表独立执行合伙事务并遵守合伙协议约定。
    
    执行事务合伙人更换委派代表时应书面通知合伙企业及各合伙人,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
    
    12、管理人的委任及其职责
    
    全体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即代表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聘用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元起至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授权合伙企业及普通合伙人与管理人签订管理协议,由管理人并根据相关管理协议及适用法律规定,负责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和管理。全体合伙人于合伙协议项下一致认可相关管理协议的有效性,并知晓该等协议中约定的全部事项。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投资管理和行政事务服务。
    
    如普通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相关约定之情况被除名,或因其他情形不再担任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除非在此同时由普通合伙人的关联方接任普通合伙人,否则管理人的委任将立即终止,并更换为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其他主体。
    
    13、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或代表合伙企业签署文件,或从事其他对合伙企业形成约束的行为。有限合伙人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从事《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的,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14、基金托管
    
    合伙企业委托一家信誉卓著的商业银行(“托管机构”)对合伙企业账户内的全部现金资产实施托管。
    
    15、投资领域和投资目标
    
    合伙企业重点投资于大安全类行业,并同时兼顾其他领域的投资机会。
    
    16、投资方式
    
    合伙企业的投资方式包括权益投资、可转债(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投资于最终的投资组合,或通过投资于子基金等实体间接投资于投资组合)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
    
    在商业合理原则下,合伙企业应将待投资、待分配及费用备付的现金资产以存放银行、购买国债、短期理财产品或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或普通合伙人同意的其他安全的方式(“临时投资”)进行管理。
    
    17、投资限制
    
    合伙企业不得投向国家产业政策禁止的行业;不得进行期货交易,不得投资高风险金融衍生产品。
    
    合伙企业不得投资于其他基金,但为单一项目之需要由普通合伙人、管理人及/或关联方发起设立的特殊投资载体除外。
    
    18、举债和担保限制
    
    合伙企业不得举借融资性债务、不得从事担保业务。
    
    19、投资决策
    
    组建由投资专业人士构成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投资机会进行专业的决策,并向普通合伙人负责。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及决策程序等事宜按照普通合伙人制定的制度执行。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最终决策,普通合伙人须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意见执行合伙企业的投资业务。
    
    20、项目监控、风险防范、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普通合伙人将对投资项目进行持续监控,并对投资风险进行防范。法律、法规或有权监管部门对合伙企业的投资运作有其他规定的,合伙企业应遵守所适用的相关规定。
    
    21、审计
    
    合伙企业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由独立审计机构对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但是,合伙企业在实际经营活动开展前无需进行审计。
    
    合伙企业的审计机构应在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中选聘。合伙企业聘任、解聘或更换审计机构后,应及时书面告知有限合伙人。
    
    四、风险揭示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基金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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