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取消)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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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4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内容已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23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7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大厦)1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申东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申今花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李春仙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2.1选举王庆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朱友干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3.1选举李美兰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3.2选举王博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选举事项、独立董事选举事项、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事项,将实行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并披露。
    
    (二)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2019年12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2019年12月5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   提案1、2、3均为等额选举
          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1.01      选举申东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申今花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李春仙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2.01      选举王庆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朱友干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   应选人数2人
                   议案
         3.01      选举李美兰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
                   监事
         3.02      选举王博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
                   事
     非累积投票提
          案
         4.00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12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大厦)18层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12月20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授权委托书需要在开会现场交回原件。
    
    (二)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3518800-8179
    
    传真号码:(010)59297211
    
    联 系 人:王建优 王艳秋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大厦)18层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022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朗姿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12”,投票简称为“朗姿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朗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   提案1、2、3均为等额选举
       提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3人
                换届选举的议案
        1.01    选举申东日先生为第四届董        √
                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申今花女士为第四届董        √
                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李春仙女士为第四届董        √
                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   应选人数2人
                届选举的议案
        2.01    选举王庆先生为第四届董事        √
                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朱友干先生为第四届董        √
                事会独立董事
        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应选人数2人
                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    选举李美兰女士为第四届监        √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王博女士为第四届监事        √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
      票提案
       4.00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        √
                案
    
    
    附注: 1、议案1-3为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
    
    数。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
    
    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议案4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对提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或三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人员在参会当天交回授权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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