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岭南: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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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9-100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
    
    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就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制定了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为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出具了相关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如下:
    
    “本企业将不越权干预中金岭南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中金岭南利益。
    
    若本企业违反、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承诺函,本企业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局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特此承诺。”
    
    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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