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可瑞: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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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713 证券简称:英可瑞 公告编号:2019-084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英可瑞”、“乙方”)拟以自有资金与深圳市南电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南电”、“甲方”)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市深瑞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2亿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9,800万元,持股比例为49%;深圳南电认缴出资人民币10,200万元,持股比例为5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南电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屈睿航
    
    3、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78047431W
    
    5、成立日期:2013年07月25日
    
    6、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三道195号天利中央商务广场A2802
    
    7、经营范围:对电子信息、工业项目的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及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自有物业租赁。(以上均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8、股权关系:屈睿航持有95%股权,郑爱云持有5%股权
    
    9、关联关系说明:深圳南电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拟设立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深瑞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4、经营范围:对新能源项目的投资;新能源的技术开发;新能源设备、新能源产品的销售;新能源电气产品及其软件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技术维护及相关项目咨询;其他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5、股权结构:
    
     序                 股东名称                      认缴         持股    出资
     号                                          出资额(万元)     比例    方式
      1        深圳市南电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200         51%     货币
      2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800         49%     货币
                       合计                         20,000        100%     --
    
    
    上述信息均以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四、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南电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乙方: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1、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和投资比例如下:
    
    甲方认缴的出资额为10,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
    
    乙方认缴的出资额为9,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单位:万元
    
              股东的姓名                认缴           2029年         出资
               或者名称                出资额       12月31日前       方式
      深圳市南电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200          10,200        货币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800           9,800         货币
    
    
    2、公司治理机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其职权由《公司章程》作出规定。公司的首届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有权委派2名,乙方有权委派1名。其中董事长由甲方推荐,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每届任期3年,连选可以连任。公司董事长同时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由乙方委派,由董事会聘任。公司不设监事会,选任1名监事,监事由乙方委派。
    
    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由公司的总经理负责,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及其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3、违约责任
    
    由于任何一方的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履约方因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于任何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造成公司设立或注册资本全部到位的迟延或不能,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履约方因此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如果出现多方违约,则根据实际过错情况,按比例来承担赔偿责任。
    
    4、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旨在通过合资、合作形式,充分发挥合作各方的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有效发掘投资机会,共同发展,在实现共赢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实力及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合资公司为拟设立新公司,后续发展存在不确定性。合资公司在实际过程中可能存在审批、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等风险控制问题;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国家政策变化等风险问题。合资公司将依法规范履行各项手续程序,通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提高管理能力和运营效率等方式,增强抗风险能力,以推动此项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合资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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