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19-104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3日下午15:00至2019年12月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致远中路2号维也纳国际酒店(深圳北站店)
3、会议召集人: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朝曦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5人,代表股份319,403,92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8.1046%。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58,256,59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3.152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61,147,33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9525%。
(3)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31人,代表股份64,327,333股,占公司总股份15.73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18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777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人,代表股份61,147,33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952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何朝曦先生、熊武先生、冯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如下:
1.01选举何朝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19,124,54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047,9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57%;
表决结果:何朝曦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熊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19,124,54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047,9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57%;
表决结果:熊武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冯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19,124,54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047,9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57%;
表决结果:冯毅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郝丹女士、王肖健先生、江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如下:
2.01选举郝丹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19,403,92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327,3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表决结果:郝丹女士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王肖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19,403,92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327,3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表决结果:王肖健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江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319,400,99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32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
表决结果:江涛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周春浩先生、胡海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如下:
3.01选举周春浩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319,316,99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24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9%;
表决结果:周春浩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胡海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319,311,32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4,234,7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60%;
表决结果:胡海斌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9,403,9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4,327,3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茹、朱巧媚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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