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捷微电: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实施减持计划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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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19-085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实施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南通中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07月0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编号:2019-055),南通中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中创”)持有公司股份19,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19%,南通中创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4,8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80%。
    
    2019年12月3日,公司收到南通中创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南通中创未减持公司股份。
    
    2、截至本公告日,南通中创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截 至 本 公 告  占 公 司  有 限售 条件  无限售流通  无限售流通
     股东名称    股东类别    日 持 股 总 数  总 股 本  股 份 数 量  股(股)     股占公司总
                             (股)        比例     (股)                    股本比例
     南通中创  持股5%以上股    19,380,000    7.19%        0       19,380,000     7.19%
                    东
    
    
    二、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公司股东南通中创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其未完成减持的股份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将不再减持,并承诺自告知函出具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减持公司股份。
    
    三、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提前终止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其作出的相关承诺。
    
    2、南通中创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提前终止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南通中创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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