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 283 号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日晚间,你公司披露公告称,相关方签署《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科睿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SHER HOCK GUAN之股权收购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拟将公司2017年收购的北京科睿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北京麦克奥迪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麦迪”)的整体估值由7,896.96万元调低至3,995.6万元,公司收购北京麦迪63.82%股权的交易对价由5,000万元调低至2,550万元,同时变更北京麦迪的业绩承诺等。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公告称,北京麦迪未来除了继续为沈阳麦克奥迪的智慧能源平台提供技术服务外,还会面向大型用能企业和增量配网运营商提供能源管理和配售一体化技术支持;公司将对智慧能源板块的业务运作架构重新梳理,这将导致北京麦迪估值的变化。
(1)请结合公司智慧能源板块业务近三年运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收入、毛利率、在手订单、主要客户情况)及行业发展情况,详细说明公司将对智慧能源板块业务进行的具体调整及其合理性。
(2)请补充披露北京麦迪最近二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
(3)请说明公司调低北京麦迪估值的依据,并用数据论证其合理性。
(4)截至2019年半年末,公司因收购北京麦迪形成的商誉余额为4,180.09万元。请说明北京麦迪是否已经出现减值迹象,如是,进一步说明公司未在前期定期报告中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说明上述估值调整对商誉的影响。
(5)请说明签署本次补充协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以及相关会计处理。
2.《补充协议》对业绩承诺数、业绩补偿方式、业绩奖励方式均进行变更。
(1)请说明业绩承诺、业绩补偿方式及业绩奖励变更的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和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业绩补偿承诺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的要求。
(2)请量化分析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请结合业绩补偿方的财务状况说明其补偿能力,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公司是否采取了相应的保障措施。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19年12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厦门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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