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简称:12盐湖01 债券代码:112154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9年第十四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3幢1单元5-5
2019年12月
一、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704号文核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盐湖股份”)获准发行不超过50亿元的公司债券,债券基本情况如下:
债券全称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 12盐湖01
债券上市地点及代码 112154(深交所)
7年期债券,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
债券期限和利率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前5年票面利率为4.99%,后2年
票面利率为5.70%
发行规模 人民币50亿元
债券余额 人民币26.74亿元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
还本付息方式 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担保情况 无担保
主承销商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重大事项
(一)关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2019年11月22日,发行人发布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1),主要内容如下:
发行人于2019年8月24日、2019年9月3日分别披露了宁波德邦大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大桥”)与发行人股权转让纠纷案的基本情况。(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参股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近日,发行人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院”)作出的(2019)浙02民初916号《民事判决书》,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具体判决如下:
1、确认原告德邦大桥对被告青海盐湖工业股份公司享有破产普通债权291,599,663.00元;
2、驳回原告德邦大桥的其他诉讼请求;
3、案件受理费1,526,197.79元,由原告德邦大桥负担27,142.87元,被告公司负担1,499,054.92元。
(二)关于盐湖股份及控股子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
发行人进入重整程序后,管理人、公司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推进各项重整工作,公司重整进展情况如下:
1、发行人重整进展情况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结合盐湖股份的实际情况,西宁中院确定盐湖股份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1日;债权人未在上述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债权申报相关事宜详见2019年10月10日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提示公司债权人加快申报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63。截至2019年11月20日下午6时,共有1037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金额约为人民币484.77亿元。截至同日,管理人已初步审查确定的债权金额约为人民币453.64亿元。
(2)2019年10月30日,公司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发布《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战略投资者招募公告》,面向全国公开招募战略投资者。公司就该招募公告内容进行了公开披露(内容详见2019年10月31日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管理人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截至报名截止日,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意向战略投资者向管理人提交了报名材料,管理人依照遴选程序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就战略投资事宜与意向战略投资者展开洽谈。
(3)根据盐湖股份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以下简称“《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公司管理人依法将盐湖股份化工分公司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存货及盐湖股份对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镁业”)、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化工”)的全部股权、应收债权以公开拍卖方式进行公开处置。2019 年 11 月 15 日,管理人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f.taobao.com)发布了相关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公司就相关内容进行了公开披露(内容详见2019年11月19日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管理人发布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管理人发布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8;《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管理人发布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9)。
2、发行人控股子公司重整进展情况
(1)2019年10月16日,西宁中院裁定受理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盐湖镁业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该公司的管理人(内容详见2019年10月18日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结合盐湖镁业的实际情况,西宁中院确定盐湖镁业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18日。目前盐湖镁业正在开展债权申报与审核工作,截至2019年11月18日下午6时整,共有822家债权人向盐湖镁业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金额约为人民币469.57亿元。公司将持续与盐湖镁业及其管理人沟通,密切关注盐湖镁业的重整进展情况。
(2)2019年10月16日,西宁中院裁定受理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海纳化工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该公司的管理人(内容详见2019年10月18日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结合海纳化工的实际情况,西宁中院确定海纳化工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17日。目前海纳化工正在开展债权申报与审核工作,截至2019年11月17日下午6时整,共有581家债权人向海纳化工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金额约为人民币105.66亿元。公司将持续与海纳化工及其管理人沟通,密切关注海纳化工的重整进展情况。
三、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华林证券作为“12盐湖01”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在获悉上述事项后,及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提醒投资人关注上述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华林证券将继续勤勉履行各项受托管理职责,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最大程度保护“12盐湖01”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第十四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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