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19-162
债券代码:123016 债券简称:洲明转债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追加股份限售承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洲明科技”)于2019年12月2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洺锋先生出具的书面承诺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林洺锋先生承诺:自愿将其直接持有的洲明科技首发后限售股(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股份)的限售期延长12个月,即解锁时间由原2019年12月20日延迟至2020年12月20日(非交易日顺延),具体情况如下:
一、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基本情况
林洺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追加承诺股东目前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占截至2019年11月
股东名称 股份类别 股数 29日剔除公司回购股 限售情况说明
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330,798,420 36.04% -
林洺锋 有限售条件股份 37,273,380 4.06% 非公开发行股票
认购部分
合计 368,071,800 40.10% -
3、追加承诺股东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减持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进行大宗交易暨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林洺锋先生分别于2019年1月24日、2019年1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了个人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520万股、330万股,合计850万股,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2%;蒋海艳女士于2019年1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了个人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370万股,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9%。股票买入方为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远致瑞信混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于2019年9月11日披露了《关于引入战略投资者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33),林洺锋先生于2019年9月9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所持有公司的45,892,94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截至2019年9月9日剔除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5%)以9.16元/股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给巴可伟视电子有限公司。目前,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正有序推进,尚未完成。
二、原承诺及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1、原承诺内容
林洺锋先生及其他3名发行对象在《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告书》中作出股份锁定承诺如下:本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依法登记于其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承诺人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2016年12月19日)起36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非交易日顺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所有承诺方均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
2、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追加承诺涉及股份
占截至
2019年11 延长锁定期
股东名称 追加承诺 月29日剔 原限售截 自愿延长 后的限售截 设定的最低
股份性质 股数(股) 除公司回 止日 锁定期限 止日 减持价
购股份数
量后总股
本比例
2020年12
林洺锋 有限售条 37,273,380 4.06% 2019年12 12个月 月20日 不适用
件股份 月20日 (非交易日
顺延)
在上述锁定期间内,林洺锋先生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管理该部分股份,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对于该部分股份在锁定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若违反承诺转让或减持股份的所得收益将全部上缴公司。
三、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明确披露并及时督促追加承诺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公司董事会保证主动、及时要求违反承诺的相关股东履行违约责任。原限售截止日到期后,相关股份将继续维持锁定状态,公司董事会将于延长锁定期后的限售截止日到期后为林洺锋先生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四、备查文件
1、林洺锋先生出具的《关于追加部分股份限售期限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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