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050号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9年6月17日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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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1-3
二、附件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19年6月17 1-3
日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专项说明》
三、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050号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因赛集团”)管理层编制的截止2019年6月17日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因赛集团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注册会计师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因赛集团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发表独立的鉴证意见。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日 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050号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因赛集团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因赛集团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日 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050号
(此页无正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杰生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泽敏
中国·上海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日 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050号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截止2019年6月17日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将本公司截止2019年6月17 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04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13.5355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53 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936.74万元,扣除本次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140.22万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276.31 万元后,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520.21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6月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419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投项目情况
经公司2017年3月16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本公司在《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
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预计 募集资金 审查备案编号
投资总额 投资额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
1 品牌营销服务网络拓展 20,710.19 20,710.19 编号:2016-440106-72-03-012571)
项目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
目编号:2019-440106-72-03-049297)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
2 品牌创意设计互联网众 6,756.26 13.29 目编号:2016-440106-72-03-012574)
包平台建设项目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
目编号:2019-440106-72-03-049295)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
3 多媒体展示中心及视频 4,663.96 4,663.96 编号:2017-440113-72-03-001290)
后期制作建设项目 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
目编号:2019-440100-72-03-041261)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
4 品牌整合营销传播研发 3,059.28 3,059.28 目编号:2016-440106-72-03-012264)
中心建设项目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
目编号:2019-440106-72-03-049292)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
5 品牌管理与营销传播人 2,073.49 2,073.49 目编号:2016-440106-72-03-012265)
才培养基地建设项目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
目编号:2019-440106-72-03-049291)
合计 37,263.18 30,520.21
根据《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小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由发行人自筹方式解决;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大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按照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则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三、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6月17日,公司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实际投资额为1,697.04万元,拟置换的金额为1,696.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 自筹资金预先 拟置换金额
入的金额 投入的金额
1 品牌营销服务网络拓展项目 20,710.19 1,040.10 1,040.10
2 品牌创意设计互联网众包平台建 13.29 14.06 13.29
设项目3 多媒体展示中心及视频后期制作 4,663.96 395.51 395.51
建设项目4 品牌整合营销传播研发中心建设 3,059.28 240.75 240.75
项目5 品牌管理与营销传播人才培养基 2,073.49 6.62 6.62
地建设项目
合计 30,520.21 1,697.04 1,696.27
四、其他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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