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西部证券”)作为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创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科创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股票发行和股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789号文)同意,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24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36元,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92,945,999股。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2018年5月16日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原有总股本92,945,9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此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已于 2018年 6 月 7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由 92,945,999股增加至158,008,198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58,008,198 股,其中限售流通股数量为82,261,67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2.06%;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75,746,52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7.94%。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份锁定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
本公司自然人股东罗建国、魏伟、魏永森、何超、陈安定、谭立球、蔡薇、龚春泉、禹勇平、龙仲、祝明先、李典斌、肖国荣、马中峰、陈尚慧、唐宇光、苏黎虹、李中立、刘顺、张鹏承诺:自科创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科创信息的股份,也不由科创信息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自然人股东罗昔军、金卓钧、谢石伟承诺:自科创信息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的股份,也不由科创信息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本人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科创信息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转让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科创信息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的股份。若本人在科创信息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含第六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股份;若本人在科创信息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含第七个月、第十二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科创信息股份。
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科创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二)股份锁定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述股东在承诺期间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12月5日(星期四)。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1,405,0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2%;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8,623,0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6%。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陈尚慧、魏伟等自然人股东23位,共计23位。
(四)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本次实际可上市 备注
数 数量 流通数量
1 陈尚慧 1,761,496 1,761,496 440,374 注1
2 魏伟 1,577,372 1,577,372 1,577,372
3 罗昔军 1,346,893 1,346,893 336,723 注2
4 陈安定 1,318,765 1,318,765 1,318,765
5 李典斌 1,044,269 1,044,269 1,044,269
6 谭立球 742,446 742,446 742,446
7 祝明先 406,963 406,963 406,963
8 肖国荣 391,000 391,000 391,000
9 苏黎虹 384,593 384,593 384,593
10 唐宇光 358,935 358,935 358,935
11 谢石伟 335,750 335,750 83,938 注3
12 马中峰 314,735 314,735 314,735
13 金卓钧 265,200 265,200 66,300 注4
14 龙仲 226,333 226,333 226,333
15 何超 195,072 195,072 195,072
16 罗建国 163,878 163,878 163,878
17 张鹏 136,000 136,000 136,000
18 魏永森 136,000 136,000 136,000
19 李中立 85,000 85,000 85,000
20 刘顺 66,300 66,300 66,300
21 禹勇平 55,250 55,250 55,250
22 龚春泉 48,620 48,620 48,620
23 蔡薇 44,200 44,200 44,200
合计 11,405,070 11,405,070 8,623,066
注1:陈尚慧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761,4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由于陈尚慧女士担任本公司监事,其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数量为本次解除限售数量的25%,综上,陈尚慧女士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440,374股。
注2:罗昔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346,8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由于罗昔军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其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数量为本次解除限售数量的25%,综上,罗昔军先生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336,723股。
注3:谢石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335,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由于谢石伟先生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其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数量为本次解除限售数量的25%,综上,谢石伟先生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83,938股。
注4:金卓钧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6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由于金卓钧女士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其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数量为本次解除限售数量的25%,综上,金卓钧女士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66,300股。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公司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本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瞿孝龙 邹 扬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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