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2 证券简称:光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5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公告中公司在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经营数据的假设分析亦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莆股份”或“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的基本情况和假设前提如下:
1、假定本次发行方案于2020年6月30日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定发行数量为36,596,599股,募集资金总量为103,080.36万元,本测算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
3、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4、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5、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公司2018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2,254.59万元。假设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2018年度增长40%,即17,156.42万元,假设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2019年度净利润基础上按照0、10%、30%、50%的增幅分别测算,2019年全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的增长率,与净利润增长率相同;公司对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数据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7、2019年5月,公司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121名激励对象授予了233.5万股限制性股票。假设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未发生因员工离职等回购注销该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8、假定2020年不存在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等其他对股份数有影响的事项。
基于上述假设和说明,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的影响如下:
2020年度
项目 2019年度 发行前 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股) 182,982,997 182,982,997 219,579,596
假设情形1: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与2019
年度持平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171,564,217.08 171,564,217.08 171,564,217.08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69,465,081.58 182,982,997.00 201,281,296.50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 1.01 0.94 0.85
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 1.01 0.93 0.85
益(元)
假设情形2: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2019
年度增长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171,564,217.08 188,720,638.78 188,720,638.78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69,465,081.58 182,982,997.00 201,281,296.50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 1.01 1.03 0.94
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 1.01 1.02 0.93
益(元)
假设情形3: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2019
年度增长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171,564,217.08 223,033,482.20 223,033,482.20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69,465,081.58 182,982,997.00 201,281,296.50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 1.01 1.22 1.11
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 1.01 1.21 1.10
益(元)
假设情形4: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2019
年度增长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171,564,217.08 257,346,325.61 257,346,325.61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69,465,081.58 182,982,997.00 201,281,296.50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 1.01 1.41 1.28
益(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 1.01 1.40 1.27
益(元)
注:对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二)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包括:
(1)加大研发投入和市场开拓力度
公司作为技术先导型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产品、技术、人才、营销及渠道等优势实力,并凭借竞争优势,获取了稳定持续的盈利。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和市场开拓力度,巩固竞争优势,保证公司获利能力,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和回报股东的能力。
(2)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集资金充分使用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的到位可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提升公司资本实力、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和高效,使募集资金得以充分、有效利用。
(3)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内部运营控制,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4)保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的规定,已制定了股东分红回报计划(2019-2021年),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公开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时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公开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时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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