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审议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聘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要求。本次选举朱洪彬为董事长、聘任高健为总经理、聘任黄巨芳为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聘任陈磊为副总经理、聘任戚莉丽为董事会秘书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董事会对各议案的表决
结果。
独立董事: 张再鸿 龚经治 王庆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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