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收购西南化工研究院有
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华科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19年11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19年第四次会议,对拟提交董事会的“关于收购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化工领域研发能力,发挥研产结合的协同效应,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该关联交易事项按照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条款,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收购西南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书面审核意见”的签署页)
申嫦娥 许军利 姚庆伦
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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