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19-64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根据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19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18,060股,相关公告刊登于2019年11月29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公告编号:临-2019-62】)。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注销918,06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金额为各自初始认购金额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回购完成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9,564,516,548 股减少至9,563,598,488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9,564,516,548元减少至9,563,598,488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公告如下: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自然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120号光荣路5号院,邮编:250002
2、申报时间:2019年11月29日至2020年1月12日每个工作日的9:00-11:30;13:30-16:30
3、联系人:吴乐峰、黄晓枫
4、联系电话:0591-83787308
5、传真号码:0591-83787308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