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9-094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职工代表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或“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收到职工代表董事李红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李红卫持有方大特钢股票148,750股,占公司总股本1,447,770,416股的比例为0.01%,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8,750股,有限售条件股票50,000股。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李红卫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65,077股(暨本次减持计划内,李红卫分别在2019年度减持数量不超过37,187股,2020年度减持数量不超过27,8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
若此期间公司股票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在窗口期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股份。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李红卫 董事、监事、 148,750 0.01% 其他方式取得:148,750股
高级管理人员
注:李红卫持股股票来源是公司2012年以及2018年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职工代表董事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
(股) (元/股) 披露日期
李红卫 16,000 0.001% 2016/9/23~ 6.63-6.63 不适用
2016/9/23
注:由于职工代表董事李红卫最近一次减持时间为2016年9月,当时尚未实施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7]9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不适用。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 减持方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数量(股)持比例 式 持期间 理价格 份来源 因
区间
竞价交
易减
李红卫 不超过: 不超过: 持,不 2019/12/20 按市场 股权激励 个人资金需
65,077股 0.004% 超过: ~2020/6/17 价格 要
65077
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李红卫在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方大特钢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是李红卫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李红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
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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