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6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投项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鄂尔多斯一期 3110×10^4N m /d天然气液化工厂建设项目和济南力诺派思2×1.8MW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一、项目进展情况
1、鄂尔多斯一期 3110×10^4N m /d天然气液化工厂建设项目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木凯淖尔镇,为新建天然气液化工厂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派思能源有限公司实施。该项目生产的产品为液化天然气(LNG),一期项目建设总规模为日处理110×10^4Nm3天然气,项目总投资额为50,567.63万元,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额为43,950.00万元,2018年底该项目建设完成。
2019年11月21该项目正式开车投料生产,原料天然气经过原料气计量及分离系统、脱酸性气系统、分子筛干燥器、天然气液化系统最终被冷却至-162℃后作为LNG产品送至LNG储罐。整个生产流程于2019年11月27日全部打通,各系统设备性能及工艺参数均满足设计指标要求,运行平稳,该项目于2019年11月28日生产出合格的 3LNG产品,根据开车20×10^4N m /d生产负荷计,LNG产品日产量为147.5t,实现了装置一次性开车圆满成功。
2、济南力诺派思2×1.8MW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力诺科技园,为新建2×1.8MW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由公司全资孙公司山东派思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山东派思新能源”)实施。公司以BOO(即“建设-拥有-运营”)的方式投资建设并运营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为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用能单位——济南力诺科技园持续提供电力与蒸汽能源服务。项目总投资额为4,809.35万元,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额为4,090.00万元。该项目已于2018年8月建设完成,由于客户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能不达标,致使公司核心机组无法运行,按照双方合约,本公司已就支付蒸汽、电力供能款及最低负荷补偿款等事项起诉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案件正在审理阶段(详情参见公司编号为2019-107号公告),后续山东派思新能源不排除采取停产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鄂尔多斯一期 3110×10^4N m /d天然气液化项目设备试车情况顺利,基本符合预期,后续会根据工艺设计和装置运行情况逐步释放产能,尽快达到日产 3110×10^4N m /d的设计产能,该项目未来或可给公司带来稳定的收入。
对于济南力诺派思2×1.8MW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山东派思新能源因前述涉诉事项可能被迫采取项目停产措施,因诉讼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
1、鄂尔多斯一期 3110×10^4N m /d天然气液化工厂项目的运营受上游气源供应影响较大,鄂尔多斯市派思能源有限公司已经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签署了相关《天然气销售合同》以保证气源稳定,但原材料天然气供应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受供求关系影响,LNG季节性价格波动较大,对公司业绩影响不可预估。
3、因济南力诺项目上述诉讼案件尚未作出生效判决,目前无法判断该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敬请投资人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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