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决定在公司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经营分支机构地址,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拟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 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
项目:园林机械、农业机械、便携式发 项目:园林机械、农业机械、便携式发
电机的技术研发;园林机械、农业机械、电机的技术研发;园林机械、农业机械、
便携式发电机的制造、销售;货物及技 便携式发电机的制造、销售;货物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 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分支机构地址: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 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
核准的项目为准。 155号)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
核准的项目为准。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事项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有关工商登记变更等手续。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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