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隆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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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3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18日以送达和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19年11月27日在公司19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贵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9位董事,实到9位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218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届满但尚未行权的538.8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激励对象中23人因离职、调任等原因不再满足成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取消该23名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22.5万份股票期权,并予以注销;激励对象中有13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其获授的第二个行权期的部分股票期权共399.3万份将予以注销。此次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原308名调整为285名,股票期权数量由原2,230.7万份调整为1,170.1万份。且由于实施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调整为7.71元。
    
    公司董事长刘贵华先生、董事王中天先生、程金华先生、邓顶亮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本次议案表决中已回避。
    
    《公司关于调整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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