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生物:《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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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19年11月)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及办理相关备案工作的需要,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中药提取物”相关内容,同时调整相关表述的顺序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本事项尚需经过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现章程条款  第十三条                         拟修订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植物制品、农副土特产品的研发、生产、围:植物制品、中药提取物、食品和食品添
     销售、自营进出口(以上涉及许可审批项目 加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副土特产品的
     除外);护肤用化妆品的研发、销售及技术 研发、生产、销售、自营进出口(以上涉及
     转让;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   许可审批项目除外);护肤用化妆品的研发、
     食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销售及技术转让。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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