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 凯瑞 公告编号:2019-L0116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规定,目前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如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鲁证调查字 2016020 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 171519 号),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调查期间公司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已于 2016 年 11 月 1 日、2017 年 12 月 2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L101、2017-L112)、《关于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L102、2017-L113)。根据规定,公司每月发布一次《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9 年 7 月 16 日,公司收到关于立案事项(稽查总队调查通字 171519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9】89 号),2019 年 8 月 13 日,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编号:处罚字〔2019〕114 号),详见公司 2019 年 7 月 19 日和 2019 年 8 月 16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司认为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违法行为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七项至第九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不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不触及《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2019 年 11 月 1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事项(稽查总队调查通字 171519 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19 号,详见公司 2019 年11月 1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立案调查事项(鲁证调查字2016020 号)的行政处罚最终决定。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性提示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司前述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关进展,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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