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19-073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补充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享信取系列76期收益凭证
?委托理财期限:2019年11月27日至2019年12月27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在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已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东方环宇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购买收益凭证的相关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收益凭证已于近日到期,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预计年化收
益率
中信证券股 保障型固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份有限公司 收益凭证 公司保本增益系列 5,000 3.20%
1075期收益凭证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收益金额 是否构成关
(元) 联交易
14天 保本固定收 无 61,369.86 否
益
公司购买上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09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933号文核准,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环宇”)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3.09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52,36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3,201.04万元(含税)后,上述募集资金于2018年7月3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
交通银行昌吉支行 728728036018800020767 491,589,600.00
另扣减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发行上市手续费及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1,330.17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 48,009.9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 ZB11796号”《验资报告》审验。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026.67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05万元,取得专户利息收入15.55万元,取得理财产品收益569.16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2,380.9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7,380.96万元,理财产品余额35,000.00万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受托方名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万 预计年化收 预计收益金额
称 元) 益率 (万元)
中信证券股 保障型固定 中信证券股份
份有限公司 收益凭证 有限公司安享 5,000 3.00% 12.32
收益凭证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关联
收益率 (如有) 交易
2019年11
月27日至 保本固定收 无 — — 否
2019年12 益型
月27日
(四)公司对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2)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发行主体/发行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享信取系列76期收益凭证
(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
发行价格 每份凭证份额面值的100%,即每份凭证以1元发行。
【30】天,即起始日(含)至到期日(不含)间的自然日天
数。
凭证存续期 若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本期收益凭证的全部/部分份额,则
对应份额收益凭证的凭证存续期为起始日
(含)至提前终止日(不含)的自然日天数。
起始日 2019年11月27日,逢节假日顺延;
2019年12月27日,逢节假日顺延;
到期日 若本期收益凭证募集期限提前终止或延长,实际到期日以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另行公告为准。
若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本期收益凭证的全部/部分份额,则
提前终止日 对应份额收益凭证的提前终止日为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终止
日当日。
期间申购/赎回 本期收益凭证到期日前,投资人不得向中信证券申购或赎回
收益凭证份额。
提前回购 不适用
本期收益凭证在成立日后1个营业日至到期日前2个营业日
期间,投资人可在中信证券柜台系统交易时间内,向发行人
提前终止 申请提前终止本期收益凭证的全部或部分份额。申请提前终
止的份额起点为1万份,以1万份递增。经发行人确认后,
对应份额的收益凭证将于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提前终止日当
凭证转让 本期收益凭证存续期间,投资者不得转让收益凭证。
风险等级 低(发行人内部评级,仅供参考)
持有至到期收益率 本 期 收 益 凭 证 持 有 至 到 期 收 益 率(年 化)为
(年化) 【3.00%】;
提前终止收益率 若双方在提前终止日就提前终止本期收益凭证的全部/部分份
(年化) 额达成一致,则对应份额收益凭证的提前终止收益率(年
化)为【2.40%】。
每份额提前终止收益凭证的价值=份额面值×(1+对应份额收
提前终止日份额价值 益凭证的提前终止收益率×凭证存续期/365),四舍五入到
小数点后第4位,具体以计算机构确定数值为准。
提前终止兑付金额=提前终止的凭证份额×对应份额的提前终
止日份额价值,四舍五入精确至0.01元,具体以计算机构确
提前终止兑付金额 定数值为准。
中信证券在本期收益凭证提前终止日后2个营业日内将凭证
提前终止兑付金额划转至投资者柜台市场账户,逢节假日顺
延。
对持有至到期日的收益凭证,在本期收益凭证到期日,每份
额收益凭证的份额价值=份额面值×(1+持有至到期收益率×
到期日份额价值 凭证存续期/365),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第4位,具体以计
算机构确定数值为准。本条约定的“到期日份额价值”仅供
投资者参考,实际到期兑付金额以“2.8到期兑付金额”中的
约定为准。
对持有至到期日的收益凭证,投资者可获得的到期兑付金额=
持有至到期的凭证份额×份额面值×(1+持有至到期收益率
× 凭 证 存 续 期 /365 ) , 四 舍 五 入 精 确 至
到期兑付金额 0.01 元,具 体 以 计 算 机 构 确 定 数 值 为 准。
中信证券在本期收益凭证到期日后2个营业日内将凭证到期
兑 付 金 额 划 转 至 投 资 者 柜 台 市 场 账 户,逢 节 假
日顺延。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产品为中信证券发行的保障型收益凭证,本期收益凭证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发行人正常经营过程中所需的流动资金及其他合法用途,本产品的投资范围有可能随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变化而进行调整,若在产品存续期间,变更投资范围,中信证券将通过公司网站、相关营业网点、中信证券金融金融交易终端等多种方式对涉及发行人及本期收益凭证的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三)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该现金管理产品为保本固定收益型,该现金管理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及子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公司将密切跟踪购买产品的进展情况,对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本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证券代码:600030)。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9月30日
总资产 1,343,130,639.97 1,354,990,847.06
总负债 235,056,196.58 228,587,941.78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07,652,971.68 1,126,402,905.28
项目 2018年1-12月 2019年1-9月
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400,940.38 77,598,144.88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5,689.70万元,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数额为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87.88%,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六、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七、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于2019年4月15日及2019年5月16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收益)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可以选择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及2019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及《东方环宇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 实际收回 实际 尚未收回
号 额 本金 收益 本金金额
1. 单位结构性存款 35,000 35,000 253.73 -
2. 单位结构性存款 5,000 5,000 47.99 -
3. 单位结构性存款 35,000 35,000 235.60 -
4. 单位结构性存款 5,000 5,000 14.10 -
5. 期限结构型 35,000 35,000 214.46 -
6. 单位结构性存款 5,000 5,000 17.74 -
7. 单位结构性存款 5,000 5,000 16.78 -
8. 单位结构性存款 35,000 35,000 60.41 -
9. 单位结构性存款 35,000 35,000 114.11 -
10. 单位结构性存款 35,000 35,000 58.40 -
11. 保障型固定收益 5,000 5,000 6.64 -
凭证
12. 保障型固定收益 5,000 5,000 8.49 -
凭证
14. 保障型固定收益 5,000 5,000 6.14 -
凭证
15.
保证收益型 35,000 — 未到期 35,000
16. 保障型固定收益 5,000 — 未到期 5,000
凭证
合计 320,000.00 280,000.00 1,114.99 4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4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36.11%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17.66%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40,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0
总理财额度 40,000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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