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信股份: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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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447        证券简称:全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0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涉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数为 53 人,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199,563 股,占回购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0685%,回购价格为13.46元/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此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19年11月28日办理完成。
    
    3、此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91,268,818 股减少至291,069,255股。
    
    一、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6年9月6日,《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9月23日获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2016年9月23日,《关于向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日为2016年9月23日,授予数量为122.43万股,授予价格为23.08元。
    
    3、2016年11月2日,“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已全部完成。
    
    4、2017年3月6日,《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3月28日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5月19日,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根据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2017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3.52元。
    
    5、2017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59 名激励对象办理共计1,040,655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6、2018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回购注销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合计 156,740 股的限制性股票。
    
    7、2018年4月17日,《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获得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8年5月8日获得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5月30日,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根据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2018年6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调整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对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了第二次调整。调整后,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3.46元。
    
    8、2018年8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及2018年8月2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回购注销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时春林先生 8,500 股的限制性股票。
    
    9、2018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51 名激励对象办理共计675,852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10、2019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二次会议及2019年10月28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回购注销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因2017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的 2 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24,480股)和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因未达2018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175,083股)。
    
    二、本次回购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原因及数量
    
    1、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节第二款“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中的相关规定“公司未满足相关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布的经审计财务数据,公司2018年净利润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未达上述解除限售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解除
      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是否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2015 年公司净利润为 71,771,904.68 元,
     限 制 性 股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  2018 年公司净利润为-252,504,876.90 元,未达
     票 第 三 个  年相对于 2015 年的净利润增  净利润增长率目标;
     解 除 限 售  长率不低于40%;2018年加权   (2)2018  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期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8.53%,低于10%。
                 10%。                       综上,公司层面业绩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要求。
    
    
    因未达2018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所有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5,083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八节第二款“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四)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中的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该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解除
      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是否达到业绩考核目标
                 (四)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
                 (B),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 鉴于任悦和王海宁 2 名激励对象
     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可按照本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    2017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第二个解除  售;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C),这2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
     限售期      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该激  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
                 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  销。
                 销。
    
    
    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因任悦和王海宁2名激励对象2017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这2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24,48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9,563股。
    
    (二)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公司 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3.08 元,回购价格为23.08元。
    
    1、2017年3月6日,《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3月28日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5月19日,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根据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2017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3.52元。
    
    2、2018年4月17日,《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获得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8年5月8日获得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5月30日,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根据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2018年6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调整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对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了第二次调整。调整后,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3.46元。
    
    (三)回购资金来源及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前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9,563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1、2019年11月7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了天衡验字(2019)00124号验资报告。
    
    2、2019年11月28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此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四、本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股份性质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116,733,898      40.08        -199,563     116,534,335        40.04
     高管锁定股                       116,308,892      39.93        -            116,308,892        39.96
     首发后限售股                        225,443        0.08        -               225,443         0.08
     股权激励限售股                      199,563        0.07        -199,563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4,534,920      59.92               0     174,534,920        59.96
     三、总股本                       291,268,818     100.00        -199,563     291,069,255       100.00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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