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任职资格合法
经审阅本次会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和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财务负责人等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2、程序合法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决议。
(本页无正文,为《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泽宏
钟明霞
周俊祥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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