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 尔 佳: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2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文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出售全资子公司西安特尔佳制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尔佳制动”)股权是综合考虑了特尔佳制动目前经营状况及其与公司其他业务的协同发展情况的,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有效整合资源、优化公司控股子公司结构,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水平。本次交易定价由交易双方参考评估机构对特尔佳制动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以及审计机构对特尔佳制动的审计报告经协商一致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出售子公司股权事项。
    
    二、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出售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特尔佳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尔佳数据”)股权是综合考虑了特尔佳数据目前的经营规模及效益的,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有效整合资源、优化公司控股子公司结构,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水平。本次交易定价由交易双方参考评估机构对特尔佳数据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以及审计机构对特尔佳数据的审计报告经协商一致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出售子公司股权事项。
    
    三、关于出售公司部分闲置资产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二手车辆予以出售,可提高公司闲置资产的使用效率,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增加公司收入;本次交易由双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出售部分闲置二手车辆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孙东升 崔 军
    
    林卓彬 肖 林
    
    2019年11月28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大为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