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
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上海联
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其持有的三爱富(常熟)
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和上海华谊三爱富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次重组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
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
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
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现就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或出售资产的情况统计如下:
2018年12月7日至2019年1月4日,公司将其常熟四氟分厂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在上海联交所公开挂牌并组织实施竞价,转让金
额为公开挂牌价2,512万元,账面价值为2,497.56万元。2019年1
月28日,前述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常熟四氟
分厂所出售的资产为化工类资产,与本次重组均属于12个月内连续
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出售,以其累计数计算相应数额。
除以上事项外,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其他购买或出
售资产的情况。
特此说明。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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