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 IANG ZHUNDONG PETR O TEC H C O., LTD
证券代码:002207 证券简称:ST准油 公告编号:2019-109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并购贷款归还后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并购贷款情况概述
2015年4月30日,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准油股份”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融资并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详见2015年5月4日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5-040),决定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请三年期并购贷款1,925万美元,拟将准油股份持有的荷兰震旦纪能源合作社(简称“震旦纪能源”)35%财产份额办理质押作为担保。公司与民生银行签订了震旦纪能源35%股权《质押合同》,后续根据民生银行方面要求,由震旦纪能源将其持有的全资子公司荷兰震旦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震旦纪投资”)35%股权进行质押作为担保,于2015年7月7日签署了相关承诺函和质押合同,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2018年5月12日和2018年10月9日,公司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并购贷款延期续展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和《关于并购贷款延期续展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3),就该笔并购贷款延期续展情况进行了持续披露。震旦纪能源与震旦纪投资继续按照《质押合同》的约定对民生银行在经过修订和补充后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质押担保。
2019年11月12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归还并购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0)。2019年11月8日,公司将最后一笔1,239.94万美元一次性归还至民生银行指定还款账户,目前公司该笔借款为“已结清”状态。
二、后续进展情况
1、2019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民生银行出具的《关于同意注销新疆准东石油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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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担保的函》:2019年11月8日,准油股份已经按照《外币借款
合同》及《借款展期》协议的约定结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及利息,民生银行同意注销震旦纪
能源持有的震旦纪投资35%股权质押担保。
2、近日,公司与民生银行签署了《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鉴于2015年5月14日公司与民生银行签署了一份合同编号为XJZY2015001号的《结构性交易服务与/结构性交易安排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原协议履行情况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1)准油股份全额偿还所欠民生银行所有的贷款及本金利息后,原协议终止。
(2)原协议终止后,准油股份与民生银行原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均终止,双方不再向对方支付任何费用;原协议对对方所付的任何债务,双方均声明予以免除;就原协议的履行以及解除等相关事宜,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如有)等法律责任。
根据该《补充协议》的约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民生银行免除的结构性服务费 1,630.50 万元作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 2019 年度“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预计将相应增加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具体金额以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该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应以公司经审计后的2019年度财务报表为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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