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6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
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通过合理安排,资金运作良好。截至2019年11月27日,公司实际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14,900万元。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将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4,9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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