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8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2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1月28日下午在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世华先生主持,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募集资金总额为102,627.08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34,000万元(含本数,其中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4,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不超过1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上海海亮铜业有限公司、重庆海亮铜业有限公司、海亮铜业得克萨斯有限公司和海亮奥托铜管(泰国)有限公司增资事项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也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增资完成后,全资子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高,有助于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和长远规划。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不会对公司现有财务结构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上述几家下属子公司进行增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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