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和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
准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河北新华欧亚汽配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498号)核准,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
方式向天津金镒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王泽祥、长和锦绣560号私募股
权投资基金等3名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499,998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价格为3.40元/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59,499,993.20元,扣除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发行费用(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6,748,113.75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751,879.45 元,其中新增股本为人民币
17,499,998.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25,251,881.45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10月24日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B11980号)。
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对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200万元,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部分现金对价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1 支付本次交易的部分现金对价 10,800.00 10,800.00
2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2,400.00 2,400.00
合计 13,200.00 13,200.00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鹏翎股份拟向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3,200万元,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部分现金对价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数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数额,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配套资金数额,按照实际需要自行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配套资金的投资额等具体使用安排,募集配套资金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9年11月28日,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11,437.08 万元(其中:用自有资金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是不含税金额,下同),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截至2019年11月28日自有资金已 拟置换金额
投入金额
支付本次交易的部分现金对价 10,800.00 4,850.00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637.08
合计 11,437.08 4,850.00说明:截至2019年11月28日,本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1,437.08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4,850万元,所以 本次以自筹资金置换募集资金的金额为4,850万元。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
案承诺情况比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万元) 差异说明
支付本次交易的部分现金对价 10,800.00 10,800.00
中介机构费用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2,400.00 637.08 已用自筹资金
支付完毕
合计 13,200.00 11,437.08
天津鹏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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