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信息:关于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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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168 证券简称:万达信息 公告编号:2019-156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1日、2018年11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2019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拟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含)。本次回购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9年11月28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至2019年11月28日期满。截至2019年11月28日,公司累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563,4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最高成交价为11.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12元/股,支付总金额为29,984,265.25元(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公司根据资金情况,计划分阶段实施回购。截至2019年11月28日,公司回购总金额未达到回购方案计划数,主要系受回购股份敏感期、股价高于回购价格上限16.00元等限制,公司实际可实施回购操作的时间窗口较少,同时因公司流动资金管理的需要,对回购节奏进行了主动控制,因此公司未能全额完成此次回购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在以下定期报告相关期间:2018 年度业绩预告、2018年度业绩快报、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2018年度报告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预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敏感期内(即2019年1月17日-2019年1月30日、2019年2月12日-2019年2月25日、2019年3月22日-2019年4月4日、2019年4月12日-2019年4月25日、2019年6月28日-2019年7月11日、2019年8月13日-2019年8月26日、2019年9月23日-2019年10月14日、2019年10月15日-2019年10月29日)未进行回购操作。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在以下重大事项的相关期间: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2018年11月8日-2019年1月3日)、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控制权拟变更(2019年3月30日-2019年6月26日,其中6月17日至6月24日停牌)、股东解除股份转让协议(2019年7月19日-2019年7月25日)、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2019年8月30日-2019年9月3日、2019年9月12日-2019年9月16日、2019年11月6日-2019年11月8日)、第一大股东变更暨无实际控制人(2019年11月8日-2019年11月12日),未进行回购操作。
    
    2、在公司回购实施期间,因市场行情变化,在公司股价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规定的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期间(2019年3月7日-2019年3月13日、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24日、2019年11月5日-2019年11月28日)内,公司未能进行回购操作。
    
    3、综上所述,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内共有242个交易日,可实施回购股份操作的时间窗口仅有60个交易日,各个时间窗口持续时间较短且分布较为零散,回购实施机会受到了一定限制。同时因公司流动资金管理的需要,在部分时间窗口对回购节奏进行了主动控制,因此公司未能全额完成此次回购计划。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18年12月27日,公司原控股股东上海万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豪投资”)与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资产”)签署了《关于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万豪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 5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转让给国寿资产。前述股份转让于2019年1月10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除前述披露的事项外,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2019年11月28日期间,时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实施过程符合《实施细则》关于敏感期、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具体如下: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2,563,415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在公司披露本公告后三年内,如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情况,导致已回购的股份无法全部授出,其未被授出的股份将在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后依法予以注销。
    
    按照截至2019年11月28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则公司总股本不会因此发生变化,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7,691,881           0.70       8,846,581           0.7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91,757,807          99.30   1,131,005,231          99.22
     股份总数            1,099,449,688         100.00   1,139,851,812         100.00
    
    
    注: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债于2019年9月9日进入转股期,总股本变动因转股所致。
    
    六、其他说明
    
    1.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到期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2. 公司对本次未能全额完成回购计划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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