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7 证券简称:尔康制药 编号:2019-105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事项及诉讼进展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收到一审传票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法院裁定2起诉讼案件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涉及诉讼金额72,464元;
新增65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涉及新增诉讼金额5,461,694.06
元;81起诉讼案件(包括上述新增65起案件)将于2019年12月16
日一审开庭,涉及诉讼金额8,789,370.65元。? 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上述案件尚未一审开庭审理,在诉讼审结之前,对
本公司本期利润数或期后利润数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起诉状》、《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法院裁定2起诉讼案件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涉及诉讼金额72,464元;新增65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涉及新增诉讼金额5,461,694.06元;81起诉讼案件将于2019年12月16日一审开庭,涉及诉讼金额8,789,370.65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民事裁定书基本情况
2019年11月15日,公司对外披露《关于涉及诉讼事项及诉讼进展的公告》(编号:2019-104),新增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10 起,涉及诉讼金额1,487,262.37元。
上述10起案件中,法院裁定案号为(2019)湘01民初3162号、(2019)湘01民初3163号的2起诉讼案件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二、新增案件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周健、熊玲等64名原告
被告: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的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各类损失合计4,878,519元;
2、判令被告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杨永刚
被告: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帅放文、刘爱军
原告的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各类损失合计583,175.06元;
2、判令被告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主要事实与理由
2018年6月13日,公司收到湖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18】2 号),湖南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有关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
原告共计65名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三、传票基本情况
2019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传票》,传唤事由为开庭审理。开庭案号为(2019)湘01民初3164号、(2019)湘01民初3304号、(2019)湘01民初3310号-3312号、(2019)湘01民初3314号等共计81案,开庭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9点。
四、开庭案件进展情况
2019年8月13日,公司对外披露《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编号:2019-072),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已对818名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公司应向原告赔偿损失的金额合计70,306,009.43元,公司应承担的案件受理费合计868,414元。
2019年10月25日,公司对外披露《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编号:2019-088),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已对2名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公司应向原告赔偿损失的金额合计169,462.8元,公司应承担的案件受理费合计3,658.5元。
目前,公司已开始就一审判决生效的案件进行赔付。
五、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诉的小额诉讼、仲裁案件共2起,其中1 起合同纠纷,金额 2,850,000 元,已进入执行阶段;1 起合同纠纷,金额10,038,882.64元,双方已调解,进入执行阶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被诉的小额诉讼、仲裁案件共3起,金额合计220,800元,其中1起合同纠纷,处于审理阶段;1 起劳动人事纠纷,诉请金额 220,800 元,一审判决公司向原告支付 26,226.75元;1起股权纠纷,处于审理阶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六、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共有901名原告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就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累计诉讼金额为535,215,196.263元。法院已对其中820起案件进行一审判决,判决公司向原告赔偿损失的金额合计70,475,472.23元,公司应承担的案件受理费合计872,072.5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就相关诉讼事项累计计提预计负债7,56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325名一审原告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就97起一审判决的诉讼案件向法院提起上诉,81 起诉讼案件暂未进行一审开庭。上述案件在审结之前,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数或期后利润数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七、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起诉状》、《传票》
特此公告!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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