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19-093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9年11月29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十层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1月13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送了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29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28日15:00至2019年11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236,235,6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573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24,627,5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43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11,608,1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41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6 人,代表股份16,865,6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1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257,5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6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11,608,1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411%。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代)林拥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现场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股东的充分讨论,书面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5,854,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87%;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484,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08%;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2%;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70%。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2.01发行证券的种类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5,854,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87%;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484,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08%;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2%;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70%。
2.02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5,854,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87%;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484,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08%;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2%;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70%。
2.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5,854,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87%;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484,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08%;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2%;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70%。
2.04债券期限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5,854,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87%;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484,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08%;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2%;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70%。
2.05票面利率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5,854,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87%;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484,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08%;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2%;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70%。
2.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5,854,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87%;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484,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08%;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2%;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70%。
2.07转股期限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5,854,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87%;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484,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08%;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2%;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70%。
2.0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5,854,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87%;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484,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08%;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2%;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70%。
2.0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5,854,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87%;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484,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08%;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2%;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70%。
2.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5,854,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87%;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484,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08%;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2%;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70%。
2.11赎回条款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5,854,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87%;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484,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08%;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2%;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70%。
2.12回售条款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5,854,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87%;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484,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08%;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2%;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70%。
2.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5,854,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87%;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484,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08%;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2%;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70%。
2.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5,854,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87%;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484,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08%;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2%;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70%。
2.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5,854,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87%;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484,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08%;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2%;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70%。
2.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5,854,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87%;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484,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08%;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2%;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70%。
2.17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5,854,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87%;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484,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08%;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2%;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70%。
2.18担保事项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5,854,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87%;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484,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08%;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2%;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70%。
2.19募集资金存管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5,854,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87%;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484,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08%;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2%;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70%。
2.2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5,854,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87%;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484,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08%;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2%;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70%。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5,854,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87%;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484,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08%;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2%;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70%。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5,854,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87%;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484,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08%;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2%;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70%。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5,854,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87%;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484,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08%;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2%;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70%。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5,854,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87%;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484,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08%;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2%;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70%。
7、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增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5,854,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87%;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484,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08%;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2%;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70%。
8、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5,854,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87%;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484,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08%;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2%;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70%。
9、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5,860,0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490,0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73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70%。
10、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5,854,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87%;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484,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08%;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2%;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70%。
1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5,860,0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490,0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73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70%。
1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5,854,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87%;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484,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08%;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2%;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70%。
1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5,854,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87%;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484,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08%;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2%;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70%。
1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5,854,6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87%;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484,6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408%;反对5,4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2%;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70%。
1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拟启动佛山易华录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5,860,0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490,0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73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37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27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指派的范耀东、赵燕燕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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