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临2019-101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5年1月30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议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 “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或“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成立“迪安员工共赢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发布的《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鉴于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20年2月4日到期,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要求,将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1年2月4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12月30日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迪安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05号),公司向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00,000股新股募集资金,发行价格为29.68元/股。该股份于2016年2月5日完成发行上市,锁定期为36个月,存续期为48个月。
2016年4月22日,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3,670,1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8股,公司总股本由303,670,140股增至546,606,252股,本次权益分派于2016年5月9日实施完毕。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390,000元(含税),股份数量由3,900,000股增加至7,020,000股。
2017年5月8日,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5,050,024股后的545,979,4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于2017年6月8日实施完毕。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75,500元(含税),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2018年4月20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51,029,4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于2018年6月11日实施完毕。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75,500元(含税),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2019年5月22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20,458,2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于2019年6月27日实施完毕。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75,500元(含税),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2019年2月11日,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全部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剩余股票数量3,668,000股,剩余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59%。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任一持有人持有的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未出现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和审议事项
鉴于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20年2月4日到期,2019年11月21日,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召开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经审议,同意将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1年2月4日,在新存续期内,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2019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员工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1年2月4日。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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