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同意
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报废闲置资产并公开挂牌转让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报废闲置资产并公开挂牌转让事宜,经审慎分析,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粘胶长丝生产线已于2018年10月31日全面停产,大部分资产已无使用价值,现拟对闲置资产进行报废处置。截止2019年8月31日,上述无使用价值闲置资产账面原值约7.87亿元,已计提折旧4.66亿元,提取减值准备2.54亿元,账面净值0.67亿元。闲置资产报废后的预计估值0.60亿元,最终评估价值以经国资备案为准。
本次报废闲置资产并公开挂牌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交易方式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标的价格以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核准的评估结果为依据,按照公开挂牌结果最终确定。本次交易的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为本次闲置资产转让聘请的江苏华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具备证券业务资格的专业资产评估机构,除业务关系外,该资产评估机构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或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三)本次闲置资产转让可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公司的未来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毛澜波 谢 南 徐小琴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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