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19-075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董事、副总经理宋志刚先生,董事唐传训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对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宋志刚先生,董事唐传训先生减持股份进行了预披露。
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转增股本致总股本发生了变化。根据预披露公告中的相关内容,需对上述股东减持数量进行调整,宋志刚先生拟减持数量由不超过507,520股调整为不超过558,272股,唐传训先生拟减持数量由不超过150,000股调整为165,000股。
2019年8月27日,宋志刚先生、唐传训先生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披露了《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
截至2019年11月27日,宋志刚先生、唐传训先生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宋志刚先生、唐传训先生股份减持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名称 (元/股) (股) (%)
宋志刚 集中竞价交易 2019年6月21日 8.50 5,000 0.0022
集中竞价交易 2019年6月25日 8.48 5,000 0.0022
集中竞价交易 2019年6月26日 8.64 40,000 0.0172
集中竞价交易 2019年6月27日 8.832 50,000 0.0215
集中竞价交易 2019年6月28日 9.727 170,000 0.0732
集中竞价交易 2019年9月16日 8.38 5,000 0.0022
小计 9.337 275,000 0.1184
集中竞价交易 2019年6月27日 8.66 45,000 0.0194
唐传训
集中竞价交易 2019年6月28日 9.578 20,000 0.0086
小计 8.942 65,000 0.0280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股东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总数 2,233,088 0.9612% 1,958,088 0.8428%
其中:限售股份 1,674,816 0.7209% 1,674,816 0.7209%
宋志刚
高管锁定股 1,674,816 0.7209% 1,674,816 0.7209%
无限售股份 558,272 0.2403% 283,272 0.1219%
持股总数 694,813 0.2991% 629,813 0.2711%
其中:限售股份 521,110 0.2243% 521,110 0.2243%
唐传训 高管锁定股 301,110 0.1296% 301,110 0.1296%
股权激励限售股 220,000 0.0947% 220,000 0.0947%
无限售股份 173,703 0.0748% 108,703 0.0468%
注:1、前后持有股份数量以转股后的股份数量填报;2、总股本以232,322,851股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实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三、备查文件
1、董事、副总经理宋志刚先生,董事唐传训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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