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11月19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1月27日在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高泾路599号D座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陆洁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汪利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审议,一致认为《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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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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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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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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