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巨人投资有限公司附属全资子公司并购贷款的
独立董事意见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给予巨人投资有限公司附
属全资子公司重庆赐比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并购银团贷款
人民币70亿元。额度不可循环,且金额不超过并购交易对价
的60%,期限不超过7年。各业务品种利率、费率执行本公司
定价政策且不低于同期同业平均定价标准。
本笔并购贷款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普通股股
东权益的1.71%,占本公司上季末未经审计资本净额的1.14%。
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该项关
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审阅以上关联事项后,认为:
以上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正常业务,交易方案符合一般商业原则、本公司上市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审批程序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制度规定,交易公允,没有发现存在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刘纪鹏、李汉成、
彭雪峰、刘宁宇、田溯宁
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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