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股票代码:000663
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中佰龙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339号1501室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339号1501室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表决权委托)
签署日期:2019年11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及表决权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股份及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目 录........................................................................................................................... 3
第一节 释 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5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6
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定..................................................................................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未来变动计划.............................................................. 7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权益变化情况.................................................................. 8
二、本次《授权委托书》的主要内容...................................................................... 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永安林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
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9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0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监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3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上市公司、永安林业 指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中佰 指 厦门中佰龙置业有限公司
龙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准则16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号——收购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一)厦门中佰龙基本情况企业名称 厦门中佰龙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 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339号1501室
法定代表人 陈志新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693037307G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济性质 私营企业
物业管理;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
经营范围 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
目)。
经营期限 2009-12-14至长期
股东 浙江恒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济南佰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339号1501室
(二)股权控制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张雪 李宏 朱建峰
100% 60% 40%
浙江恒荣企业管理咨询 济南佰诚能源技术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
60% 40%
厦门中佰龙置业有限公司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张雪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厦门中佰龙60%股份。张雪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张雪
身份证号 410122199806******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长期居住地 厦门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长期居住 是否取得其他国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地 家或者地区的居
留权
陈志新 男 执行董事兼经理 中国 厦门 否
李宏 男 监事 中国 厦门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述人员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义务披露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厦门中佰龙置业有限公司与苏加旭、福建省固鑫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授权委托书》,依据相关规则,三方构成实质的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定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未来变动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厦门中佰龙将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股东利益的原则,合理使用表决权,为上市公司谋求长期、健康发展,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争取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本报告书披露的表决权委托外,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的计划。
如果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准则15号》、《准则1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处置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权益变化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厦门中佰龙持有永安林业股票14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0043%。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146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0043%,实际享有上市公司58,392,15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7.34%)所对应的表决权。
(三)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表决权委托。2019年11月26日,苏加旭、福建省固鑫投资有限公司与厦门中佰龙签署《授权委托书》,将其持有的全部永安林业股份(58,390,693股,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7.34%)对应的表决权全权委托厦门中佰龙行使。
本次权益变动后,厦门中佰龙将持有上市公司1461股股份,实际享有上市公司17.34%表决权,表决权比例在上市公司全部股东中位列第二。
二、本次《授权委托书》的主要内容
委托人:苏加旭、福建省固鑫投资有限公司
受托人:厦门中佰龙置业有限公司
委托人合法持有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63,股票简称:永安林业)的股票,现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及其所享有的权利范围内,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受托人行使如下权利:
1、召集、召开和出席股东大会;
2、代为行使股东提案权,提议选举或罢免董事、监事及其他议案;
3、代为行使投票权,对股东大会每一审议和表决事项代为投票;
4、代为办理委托人在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 持有股票的股票查询、股票质押、解除质押、股权变更、股票过户 等事项;
5、法律法规或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股东权利。
委托期限:二O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至二O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止
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项时所为的一切行为,视同本人(公司)亲为,因此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公司)均予以承认。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永安林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受让表决权股份的质押和司法冻结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 质押/司法冻结数量 质权人/司法冻结执行人名称 质押/司法冻
结日期
苏加旭 1179323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12-20
(其中) 650000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9-10-11
苏加旭 3 温岭市人民法院 2019-01-09
苏加旭 40372005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12-13
福建省固鑫投资有限 622544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12-25
公司
除上述情况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受让的表决权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监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次《授权委托书》的签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根据《授权委托书》,厦门中佰龙置业有限公司目前可以实际支配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58,392,154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7.34%)。
二、厦门中佰龙置业有限公司与苏加旭、福建省固鑫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授权委托书》,依据相关规则,三方构成实质的一致行动关系。
三、本次表决权委托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影响。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五、因委托人苏加旭及福建省固鑫投资有限公司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已质押,相关股份存在因违约被质权人实施违约处置强制平仓的风险,可能继续被动减持,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均不确定。本次表决权委托的所涉及的股份数量亦存在不
确定性。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3、《授权委托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厦门中佰龙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志新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上市公司所在地 福建省永安市
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永安林业 股票代码 00066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厦门中佰龙置业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福建省厦门市
称 司 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减少□;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否?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受托持有表决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 1461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 0.00%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种类:表决权委托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后表决权数量: 58,392,154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后表决权比例: 17.34%
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否?
否拟于未来 12 个 备注:截至本次收购披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增持计划,但不
月内继续增持 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的可能性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否?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是□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否□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不适用?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否□
的负债,未解除公 不适用?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需取得批准及批准 是□ 否√
进展情况
是□
是否已得到批准 否□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章页)
厦门中佰龙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志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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