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9-090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统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及终止聘任国际核数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有关接受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公司采用内地的会计及审计准则以及聘用内地会计师事务所的咨询总结》之规定,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统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议案》和《关于终止聘任国际核数师的议案》,拟定公司的财务报表统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终止聘任国际核数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统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一)概述
公司H股自2012年7月6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以来,一直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两套准则分别编制财务报表。2018年8月31日,公司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行上市。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H股年度及半年度报告之财务报表,同时使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A股年度及半年度报告之财务报表。
根据联交所于2010年12月发布的《有关接受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公司采用内地的会计及审计准则以及聘用内地会计师事务所的咨询总结》的有关规定,由2010年12月15日开始,在联交所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发行人获准许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财务报表,经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内地会计师事务所获准许采用内地审计准则为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
鉴于公司A股已于2018年8月31日在上交所发行上市,为提升效率及节约披露成本及审计费用,公司拟统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并披露相应财务报告。该项提议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待股东大会批准后,预期公司2019年度及之后的财务报告将统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二)统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认为,统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对公司2019年度和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二、终止聘任国际核数师
大信梁学濂(香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聘任的国际核数师,审核公司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鉴于公司董事会决议统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故公司董事会建议终止聘任大信梁学濂(香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国际核数师,该项提议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统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并终止聘任国际核数师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联交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时可以提升效率、节约披露成本及审计费用。同意公司统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不再聘任国际核数师,并终止与大信梁学濂(香港)会计师事务所的委任关系。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统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并终止聘任国际核数师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联交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时可以提升效率、节约披露成本及审计费用。同意公司统一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不再聘任国际核数师,并终止与大信梁学濂(香港)会计师事务所的委任关系。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7日
?报备文件
(一)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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