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尔新材: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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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234 证券简称:开尔新材 公告编号:2019-118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1月8日,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开尔新材”)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召开了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18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2019年3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的价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50元/股。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2018年11月27日、2019年1月2日及2019年3月22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自2019年1月15日起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司回购事项涉及的相关公告索引如下:
    
         披露时间                         公告名称                       公告编号
     2018年11月9日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2018-073
      2019年1月2日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公告》                    2019-002
      2019年1月5日      《回购股份报告书》                                2019-003
     2019年1月16日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9-005
      2019年2月1日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9-015
     2019年2月12日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2019-017
      2019年3月1日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9-020
     2019年3月11日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公告》     2019-021
     2019年3月18日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3%暨回购进展公告》     2019-023
     2019年3月22日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2019-025
     2019年3月25日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4%暨回购进展公告》     2019-026
      2019年4月2日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9-028
      2019年5月6日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9-050
      2019年6月4日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9-057
      2019年7月3日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9-062
      2019年8月1日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9-072
      2019年9月2日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9-084
     2019年10月10日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9-100
     2019年11月1日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9-108
    
    
    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3月25日,在此期间内,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2,17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最高成交价为9.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9,134,119.57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未超过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1.50元/股,实际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5,000万元且未超过上限1亿元,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与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2019年7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副总经理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6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翰学先生、吴剑鸣女士及邢翰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5,052,847 股,为归还股权质押融资资金,降低股权质押比例,降低个人及公司相关风险,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自2019年8月2日至2020年2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641,713股(不超过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6%);公司副总经理刘永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267,500股,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自2019年8月2日至2020年2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66,875股(不超过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20%)。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翰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已于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9月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320,818股,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3.00%;公司副总经理刘永珍女士在回购期间内实际未减持公司股份。
    
    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情况符合回购方案中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已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拟用于公司后续员工激励(包括作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企业发展和市场变化适时制定相应的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方案,届时公司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能实施员工激励(包括作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已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期间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四、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2,172,700股,若前述股份后续用于员工激励并全部锁定,或因公司未能实施员工激励而予以注销,则依据截至 2019 年 9 月 30日的公司股本结构,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用于员工激励并    回购后全部注销
         股份性质                                全部锁定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18,053,260  40.77%  130,225,960   44.98%   118,053,260  42.56%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171,481,328  59.23%  159,308,628   55.02%   159,308,628  57.44%
    股
    三、总股本          289,534,588 100.00%  289,534,588  100.00%   277,361,888 100.00%
    
    
    五、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交易时间及价格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首次回购公司股份,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即2019年1月8日-1月11日、1月14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886.33 万股;实施回购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内累计回购股份数量的最大值为2,224,200股,回购期间为2019年2月12日。公司合理安排每日回购股份数量,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一)开盘集合竞价;
    
    (二)收盘前半小时内;
    
    (三)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均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六、其他
    
    公司后续将根据已回购股份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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