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3 证券简称:和佳股份 编号:2019-107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9年11月12日,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佳股份”或“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2019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为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28日上午9:30到11:30,下午13:00到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15:00至2019年11月28日15:00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19年11月28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郝镇熙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及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4名,代表股份总数250,191,3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87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所持股份249,817,069股;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所持股份374,300股;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所持股份合计881,4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109%。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49,867,8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7%;反对32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57,9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0%;反对32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的同意票数比例超过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49,867,8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7%;反对32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表决结果:同意557,9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0%;反对323,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的同意票数比例超过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李宏升、李勇虎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精诚粤衡律师认为:和佳股份2019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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