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7 证券简称:泰格医药 公告编码(2019)126号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博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格医药”或“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发布公告,公司下属投资平台杭州泰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格股权”)拟参与投资博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合伙企业”)。该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2.4亿元,公司拟认缴出资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本次投资主体杭州泰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2016年4月22日,系本公司专业投资平台,由两名合伙人共同发起设立,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泰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为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本次投资已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进展情况
1、公司已于近日签署《上海博荃百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该合伙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合伙企业名称:上海博荃百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7065Y
类 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宝山区杨鑫路158号9幢1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博荃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6日
合伙期限:2019年11月6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基金管理人及合伙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博荃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MA1GNQYM6Q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梅林路358号11幢B1380室
法定代表人:周逸君
成立时间: 2019年9月16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博荃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目前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其当前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该基金份额认购。
上海博荃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70327。
2、企业名称:上海混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76292063L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民生路600号16幢206室
法定代表人:葛卫东
成立时间:2005年6月9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9,8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金属材料、建材、橡胶、橡胶制品、棉花、五金交电、针纺织品、玻璃、钢材、矿产品(除专控)、塑料制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食用农产品、饲料、焦炭的销售,煤炭经营,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的批发非实物方式(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吴亚秋
4、刘蕾蕾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混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两位自然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上述企业及两位自然人当前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投资金额
投资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24,000万元,均以货币方式缴付,上海博荃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投资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GP)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250万元。泰格股权作为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LP),出资4,000万元。全体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合伙人姓名或企业名称 认缴出资 承担责任方式
上海博荃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50 无限责任
杭州泰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0 有限责任
上海混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000 有限责任
吴亚秋 3,550 有限责任
刘蕾蕾 1,200 有限责任
合计 24,000 /
2、存续期限
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产品的“经营期限”为自首次交割日起至第七年对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为止。根据合伙企业所有投资项目情况,普通合伙人可决定延长经营期限,以延长2次为限,每次延长1年。合伙企业从首次交割日起至第五年对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为投资期,其后为退出期。
3、普通合伙人决定聘任上海博荃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将合伙企业的投资及资产委托管理人进行管理。
4、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普通合伙人委派,负责对投资团队提交的投资项目审议并作出决定。任何投资项目之投资及退出决定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表决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任何决定需要得到两票以上(含两票)通过。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不从合伙企业领取报酬。
5、管理费计算和支付方式
投资期内,按照本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的1.5%计算而得的年度管理费总额。投资期届满终止之后,按照届时在本合伙企业尚未退出的所有投资项目中所支付的投资成本(包括投资期终止后对该等已投资项目需投入的后续投资成本)之1.5%计算而得的年度管理费总额。
管理费原则上自签署本协议的全体合伙人缴付的首期出资款全部到账后方可提取,在经营期限内按半年度预付(即在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支付下一半年的管理费,下一半年涵盖投资期与退出期的,分别计算),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延迟到下一个工作日。首年管理费按实际管理天数(从投资期开始之日起到该年度12月31日止)/365×1.5%×总认缴出资额计算,后续管理费不足一年的,按照实际管理天数/365的比例计收。
6、投资目标和限制
(1)合伙企业在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范围内以股权投资的形式对外进行投资活动。投资重点为医疗大健康行业的项目,主要包括优质的新兴医疗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医药、医疗器械、医疗服务、诊断、工业生物技术、医药外包研发企业等。
(2)合伙企业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1)投资于上市公司股票(本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上市后本合伙企业所持未转让部分的股份及其配售部分不在此限);
2)投资于非公司制法人;
3)投资于房地产业务, 直接或变相对外提供贷款(含过桥融资);
4)对外进行赞助、捐赠,对外负债、担保;
5)将实缴资本用于本协议约定之外的其他用途。
(3)闲置现金管理:合伙企业的全部闲置现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待投资、待分配及费用备付的现金,可以临时投资方式进行现金管理。
7、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取得的可分配现金收益在扣除相关税费以及普通合伙人认为合适的预留资金和未付的合伙企业费用后的可分配部分,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给各合伙人或者管理人:
(1)按照各合伙人的全部实缴出资比例支付,直至各合伙人均100%收回其实缴投资本金;
(2)支付全体合伙人基础回报:分配的比例为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直至各合伙人投资本金实现每年8%单利的收益;
(3)弥补普通合伙人回报: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直至达到全体合伙人基础回报总额/80%×20%;
(4)80/20分配:以上分配完成之后,合伙企业取得的收入(如有)80%按照各合伙人持有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各合伙人,20%归于普通合伙人,直至合伙企业全部财产分配完毕。
非现金资产分配:在合伙企业清算结束前,普通合伙人应尽合理努力将合伙企业的投资以现金方式变现、在现实可行的情况下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在符合适用法律及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普通合伙人亦可以分配可公开交易的有价证券或其他非现金资产的方式来代替现金分配。合伙企业解散后,可以以流通性受限的证券或其他合伙企业资产进行分配。如所分配的非现金资产为公开交易的有价证券,则以分配完成之日前五个证券交易日内该等有价证券的平均交易价格确定其价值;其他非现金资产的价值将由普通合伙人按照公允市场价格合理确定后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确认,如果投资决策委员会有异议,则应由合伙企业聘请普通合伙人和投资决策委员会共同认可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相关费用计入合伙企业费用,由合伙企业承担。
五、设立投资合伙企业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合伙企业,可以结合公司在医药临床研究领域的专业优势,拓展公司投资渠道,获取投资收益。同时该合作模式也将帮助公司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发展优质项目储备。
本次投资短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在合伙企业后续经营中,可能存在项目实施、风险管控、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以及退出等多方面风险因素。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事宜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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