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印度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议案。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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