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浙江
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已认真审阅
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材料,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有关内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本次担保旨在保障印度子公
司项目运营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其持续稳定发展,后续公司也将分享其进行项目
运营产生的相关收益,有利于增强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同意上述议案。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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