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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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近年来聘用的年度审计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计机构,在工作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监管机构要求,履行审计职责。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熟悉公司业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鉴于公司2019年重组后审计范围将有所增加,预计审计费用不超过128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不超过9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35万元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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