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尚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仓储服务合同》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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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1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仓储服务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金额及类型: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尚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美穗茂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穗茂”或“乙方”)与广州市亿荣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荣仓储”或“甲方”)拟签订《仓储服务合同》,美穗茂拟租赁亿荣仓储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宁街香山大道33号的建筑物及设施(以下简称“标的”),该标的建筑面积合计57985㎡,合同期限为2019年12月01日至2037年08月31日,其中2019年12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的仓储服务费为27.36元/㎡(不含税价格),从2021年7月1日起,仓储服务费开始每三年递增8%。租赁合同总金额约为42,729.15万元(不含税)。
    
    ? 2019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仓储服务合同>的议案》,同意上述租赁意向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支付方式、履行 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等不可预计或者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公司将积极关注该合同事宜的进展情况,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合同标的的基本情况
    
    租赁意向标的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宁街香山大道33号,土地使用证编号为:增集用(2014)第JT000351号,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标的建筑面积合计57985平方米。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市亿荣仓储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奥园康威二街6号1幢(自编号SY-1-11)1111房
    
    法定代表人:黄伟泉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07日
    
    营业期限:2016年11月0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仓储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关系说明:亿荣仓储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二、《仓储服务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广州市亿荣仓储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美穗茂物流有限公司
    
    (二)项目情况:
    
    1. 甲方以自有库房、办公楼、门卫岗亭及附属设施(下称建筑物及设施)等
    
    为乙方提供仓储服务。2.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宁街香山大道33号。3. 面积: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建筑物面积合计:57985平方米。4. 附属设施包括:水、电设施、电梯、铁闸,消防设备、装卸平台及变压器
    
    设备以及市政设施等。(三)租赁期限及租赁费用:1.租赁期限:2019年12月01日至2037年08月31日。2.租赁费用:以57985平方米面积为基数,其中2019年12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的仓储服务费为27.36元/平方米(不含税),从2021年7月1日起,仓储服务费每三年递增8%。
    
    (四)违约责任:
    
    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将案涉物业及设施、设备等设定抵押、质押、担保等权利负担,不得改变仓库、办公楼用途,并按合同约定按时缴纳仓储服务费。
    
    除遇城中村改造、政府及其他部门、单位征收、征用及其他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情形,经甲方书面通知达到乙方当日,视为本合同解除且不视为甲方违约的行为外,任意一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均按合同细则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对应损失。
    
    (五)特别约定:
    
    1.本合同期间届满,如甲方继续将建筑物及设施用于提供仓储服务的,乙方在同
    
    等条件下,有权优先与甲方签订新的《仓储服务合同》,并执行新的合同条款。
    
    2.如遇城中村改造、国家及相关部门、单位等征收、征用情形,案涉物业及土地
    
    等补偿方案如下:本场地的建筑物、附属物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添设的建筑物、附属
    
    物、设备设施、装修、装饰及一切水电设施等归甲方所有,且政府及相关部门支付
    
    的赔偿及补偿款等归甲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被征收土地、房屋本身的补偿、临时
    
    安置补偿、对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等),除实际使用人的停产停业补偿做如下处
    
    理:
    
    3.按照政府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关于对双方停产停业实际经营损失的赔偿款按甲
    
    乙双方各50%比例分配,征收时间点以土地所有权人与土地征收部门签订拆迁补偿
    
    协议之日为准。
    
    4.对建筑物、附属物等(包括乙方的装修、改建部分)和设施的补偿及其征地补
    
    偿等归甲方所有,征地补偿款如何处理由甲方自行与土地所有方、土地征收部门等
    
    协商解决,乙方不得干涉。
    
    5.遇到上述征收、征用建筑物及土地时,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追究。(以
    
    国家征收部门通知日内乙方无条件搬走并处理完毕解除合同后的相关事宜)。
    
    (六)争议解决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案涉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约代表签字、加盖各方公章,并经乙方内部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租赁合同总金额约为42,729.15万元(不含税),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由于本合同自2019年12月1日开始正式履行,履行期限为17.75年,因执行本合同可能产生的营业收入、费用及利润将按照实际执行年度进行分期确认,因此,本合同的签署对公司2019年度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不产生重大影响。
    
    履行《仓储服务合同》将充实公司在广州地区的仓库资源,增强公司的区域配送、仓储和增值服务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四、风险提示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支付方式、履行 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等不可预计或者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公司将积极关注该合同事宜的进展情况,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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