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石重装”或“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就兰石重装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兰石重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号]2722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9,567,154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71元,共计募集资金 1,249,999,989.3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8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31,199,989.34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 620100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二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和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万元) (万元)
1 青岛兰石重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专业核电 45,000.00 45,000.00
装备生产厂房建设项目
2 兰石重装“出城入园”产业升级完善项目 15,000.00 15,000.00
3 新疆兰石重装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50,000.00 35,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40,000.00 125,000.00
募投项目预计总投资14亿元,其中使用募投资金投入12.5亿元,其余部分自筹投入。
截止2019年11月23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87,744,719.75元(包括补充流动资金、固定资产建设累计投入以及项目铺底流动资金),永久性补流292,250,418.59 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0 元,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51,874,792.47元。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初始存放净额① 1,231,199,989.34
利息收入净额② 669,941.47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净额③ 281,437,601.77
募集资金永久补流④ 292,250,418.59
固定资产建设累计投入⑤ 455,607,117.98
铺底流动资金使用⑥ 150,700,000.00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暨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 51,874,792.47
尾款及质保金)(①+②-③-④-⑤-⑥)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减少公司财务支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19年11月23日,公司已累计归还上述应归还的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00万元,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完毕。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满足兰石重装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A 股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慎研究,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未满前,若因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需要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新增银行贷款予以归还,确保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需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龙证券认为:兰石重装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华龙证券同意兰石重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完相应程序后,将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石培爱:
陈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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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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