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9-57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1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讨论并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和2018年12月18日分别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已于2019年3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84号)。
截至目前,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已实施完毕,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仍在推进中。鉴于本次交易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顺利推进本次交易,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将本次交易的决议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核发的批复有效期届满之日。
除延长前述事项的决议有效期外,本次交易方案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报备文件
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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